质量安全管理员及质量安全总监/首席质量官培训通知
各企业及相关人员:
日前,为贯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5号令《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6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从工业产品的生产单位到销售单位,对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施行最新的管理规定,督促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应当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生产单位,以及其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工业产品大中型生产单位,需要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可以为本单位的专职或兼职人员;生产单位应当组织对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不得担任相应岗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生产单位的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结果。抽查考核不合格的,生产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为了帮助工业产品的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从业人员准确理解、贯彻执行《规定》中的要求,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提升监管人员能力水平,广电计量培训事业部开展"质量安全管理员及质量安全总监"培训,具体信息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生产单位;
(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生产单位;
(三)其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工业产品大中型生产单位。
二、 培训内容:(就实际情况作调整)
(一)质量安全管理员
(二)质量安全总监/首席质量官
三、教材:教材统一由广电计量提供。
四、证书颁发:培训考试通过,由广电计量颁发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员和质量安全总监/首席质量官培训合格证书。
五、时间:2023年10月为期3天
六、上课方式:在线视频直播讲授课程
七、培训及考核费用:
质量安全管理员1200元/人,质量安全总监/首席质量官2500元/人,(含资料、培训、考核和证书费用)
八、收款方式:
对公转账/二维码扫码支付(对公)
九、联系人:
刘老师 135 3525 2707(微信同号)
日前,为贯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5号令《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6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从工业产品的生产单位到销售单位,对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施行最新的管理规定,督促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联系人:
刘老师 135 3525 2707(微信同号)
日前,为贯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5号令《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6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从工业产品的生产单位到销售单位,对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施行最新的管理规定,督促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更新时间:2023/10/24 19:29:14
<>在线报名>>课程名:质量安全管理员及质量安全总监/首席质量官培训通知(课程编号:px263398) | ||